中铝矿业有限公司铝土矿伴生锂资源高效回收利用产业化示范项目调试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因此,我公司现对“中铝矿业有限公司铝土矿伴生锂资源高效回收利用产业化示范项目”作出如下公示:
“中铝矿业有限公司铝土矿伴生锂资源高效回收利用产业化示范项目”位于郑州市上街区新安路街道洛宁路与厂前路交叉口中铝(郑州)铝业有限公司院内,工程在现有氧化铝生产系统中嫁接建设1套锂提取并制备碳酸锂系统,年产1250吨碳酸锂。主要建设铝酸钠溶液降温系统、锂精矿制备系统、综合过滤系统、循环水及综合管网工程、环保工程等。
《中铝矿业有限公司铝土矿伴生锂资源高效回收利用产业化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3年6月5日通过了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批复文号:郑环审〔2023〕25号。项目已建设完成,并于2025年1月8日完成排污许可证变更,取得变更后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4100007109349241001P,许可有效期限自2025年01月08日至2030年01月07日止。现对配套的环保设施调试进行公示。
环保设施调试日期:2025年2月6日—2025年5月5日。
中铝(郑州)铝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柴校本
电话:15617620525
202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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